陈新明律师主页
陈新明律师陈新明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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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简介
    陈新明律师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注册律师,现为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,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。陈律师执业经验丰富,理论功底扎实,坚持个人、企业法律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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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信息
    执业地区:
   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336号咸宁大厦15楼
   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
    律师职务:
    主办律师
    执业证号:
    14201*********390
    擅长领域:
   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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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信息
    可信认证: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    客户好评:296
    已服务:114045
    响应时间:一小时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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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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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5
    谢谢您的解答,对我很有帮助
    2021.06.15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我跟事业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,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到2013年9月17日,试用期为三个月(2012年9月17日---2012年12月17日),再12月11日时候,那个局长叫办公室的主任跟我说叫上到14号就不要再来了,因为回去生孩子的那个人要来上班咯,我没地方安排咯。
    2012.12.13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那该 这样 处理 呢 如果 人流,我 必须 出 相关 费用 ,那 多少 合理 ,谢谢呢
    2012.11.23 来自匿名用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