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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新明律师亲办案例
武汉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
来源:陈新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1-09
浏览量:4148
被告人江XX在武汉某饭店用朋友的身份证住宿,在房间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随身携带麻果129颗、K粉2袋、冰毒1袋,经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验中心鉴定:上述物品分别为甲基苯丙胺,重14.18克;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,重21.02克。案件经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侦察终结,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查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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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新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201*********3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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